2022-07-06 来源:
7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购置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