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三峡等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2〕37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三峡等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安监〔2022〕3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三峡,湖南高滩,四川杨村、玉林桥,云南达开、凤凰谷等6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二、同意贵州泥猪河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
三、请你中心会同相关派出机构指导督促有关水电站运行和主管单位提高对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人员配置和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完善大坝安全制度规程,做好大坝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按要求开展大坝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四、请你中心会同相关派出机构重点关注两次乙级注册的贵州泥猪河水电站注册检查问题的整改,切实提高其大坝安全管理水平、尽早达到甲级注册标准。
五、鉴于三峡水利枢纽的重要性,请你中心会同相关派出机构指导其运行和主管单位对标国际一流,不断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水平。
六、请你中心会同相关派出机构指导督促有关电力企业严格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L/T 1901-2018)要求及时制修订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
七、请你中心会同相关派出机构指导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按计划完成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竣工安全鉴定)意见的整改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