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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涛:积极推动产品碳足迹认证工作

2024-09-18 来源:

2024-09-18 来源:碳中和专委会王挺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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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由山西省能源局、中国能源报、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数字双碳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主办的“碳足迹洞察与价值链共建研讨会”在山西太原召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六处业务管理部二部长王宏涛围绕“产品碳足迹认证介绍”作主旨演讲。

以下为发言内容整理


“碳关税”方面,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以下简称“CBAM”)以及酝酿中的美国清洁竞争法案等都对大宗基础原材料及制品征收不同形式的调节税;英国版CBAM也将在2027年执行。
 
产业链方面,欧盟新电池法的执行对电池产业链影响较大,明年动力电池出口产品碳足迹声明要求即将执行,随着时间推移将会进行等级和阈值划分,没有达到要求的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法国新能源汽车也出台了消费补贴,相关车型如果按照法国的标准没有达到60分,就不能获得消费补贴。
 
光伏组件招投标方面,不论是法国还是韩国均按照自己的标准对进口组件产品碳足迹进行核算,但由于标准给出的排放因子,中国产品核算结果不占优势,目前国内也在做出口光伏组件的低碳评价标准的对标。
 
随着国内政策密集发布,目前碳足迹工作提升到了新高度,相关政策进一步强调了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对目标、任务分工更细化。其中,国家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是当前和今后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任务的总施工图。
 
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涵盖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背景数据库、碳标识认证制度、国际互认等要求。
 
就标准而言,应鼓励符合碳足迹国标通则的团标和地标的转化,不管是企业还是地方都可从重点产品着手,主管部门按年度发布产品规则和清单。背景数据库建设要加强细分领域的数据库建设,不管是行业协会、各龙头企业都可以做自己的数据库,国家层面主管部门也在探索建立基础能源与材料数据库。制度方面要建立国家统一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的量化信息,同时将建立分级评定和信息披露制度,有效规范和管理产品碳标识的认证乱象。应用场景打造包括企业供应链自身,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的低碳产品采购,此外,金融机构可探索将碳足迹信息作为风险评价指标纳入到金融产品,大型电商和商场面向消费品打造“线上+线下”应用场景。国际互认的实现需要标准与数据库实现一定程度的互认,可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机制方面需要国家层面或相关行业机构组织通过谈判打通。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但目前大部分碳足迹相关证书还不属于这个范畴,而被认为是核算、验证。碳标识认证制度,国家层面只有国推低碳产品认证,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先行先试,在进行碳标识认证试点。
 
从国家政策上来说,需要建立国家统一的碳标识认证制度,配套制定产品碳标识管理办法;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发通知,未来3年将进行碳标识认证地方试点和探索,目录将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有序扩大。
 
碳足迹认证或碳足迹核查到底怎么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1年颁发了国内第一张碳足迹证书,流程上大致包括确定产品功能单位、界定系统边界、识别排放源、数据收集、现场核查、建模核算与结果输出等几个步骤。系统边界决定了数据收集范围,一般非用能产品使用“摇篮到大门”多一些,而用能产品使用“摇篮到坟墓”多一些。活动水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核验也是非常重要,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所有数据核查清楚后进行建模核算,最终得出产品碳足迹结果。
 
最后需要指出是,按照国家认监委相关涉碳认证要求,目前传统上进行核算和验证活动,包括报告、碳核查、核算等,都不属于碳足迹认证。碳足迹认证需要是保证披露的产品,做完认证后在证书有效期内碳足迹不升高,只能保持平定或下降。